原標題:泉州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稱制度改革 實行評聘結合
一年一度的教師職稱評審申報日前展開,從市教育局獲悉,今年,泉州市全面實行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稱制度改革,2013年度教師職稱評審將全面實行評聘結合,實行新的評價標準和評審方式。
市教育局人事科有關負責人介紹,針對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工作不同特點,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制訂教師水平評價標準條件(試行)。新的評價標準規定,晉升一級教師,須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水平考試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績,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周年的中小學教師可免于考試。
凡出現關于師德“一票否決”20種情形之一的,取消當年申報資格。偽造學歷、資歷、業績,剽竊他人成果等弄虛作假者,取消當年申報資格,并從下一年度起2年內不得申報。年度績效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者,當年不得申報。
教師職稱改革增設德育學科,校團委書記、少先隊大隊總輔導員、寄宿制學校生管教師、德育處主任可申報德育學科職稱,也可選擇申報任教學科教師職稱。完善特殊教育學校教師職稱評審,各地應獨立設置特殊教育學科職稱評審,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可選擇特殊教育學科或任教學科申報職稱。
改革評價方法,采取教育教學能力水平考試、說課講課、面試答辯、專家評議等多種評價方式,對中小學教師的業績、能力進行有效評價,申報中、高級教師職稱須參加評審委員會組織的說課講課。今年我市高級教師(小學、幼兒園的“小中高”)推薦名額為180人,市教育局將組織對申報對象進行說課講課業務考核。
新的職稱制度實現與學校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銜接,學校根據教師崗位空缺數量和工作需要,組織競爭推薦,已取得相應職稱資格未被聘用的和未取得相應職稱資格、符合崗位申報條件的教師均可參加競爭推薦。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稱評審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進行,不再進行崗位結構比例之外、與崗位聘用相脫離的資格評審,實現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務聘任和崗位聘用的有機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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