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泉州師生百人以下學校專業保安不少于1人
日前,泉州市教育部門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各學校加強校園及周邊治安保衛工作,嚴格實行校(園)長負責制,同時對學校按規模配備專業保安人數做了詳細規定。
通知各學校要設立專門治安保衛機構,配備專職治安保衛人員。200人以下的單位,專、兼職治安保衛人員分別不少于1名;200人以上的,每增加200人,專、兼職治安保衛人員各增加1名。學校、幼兒園師生人數100人以下的,配備專業保安人員不少于1名;100—500人的,配備專業保安人員不少于2名;500人以上的,每增加500人增配1名保安人員,并為保安人員配齊配足必要的威懾犯罪的裝備器具,并適時組織治安保衛干部進行培訓。
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要支持和協助學校加強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安全教育,增強師生自防自救意識。要加大對校園物防技防建設的投入和保障,重要場所安裝視頻監控和入侵報警等技術防范設施。要強化對校園安保工作的督促檢查和責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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