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福州市政府辦公廳轉發了由福州市質監局、福州市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福州市教育局聯合制定的《關于開展中小學質量教育社會實踐基地建設工作的意見》。這是繼《關于推行企業首席質量官制度的實施意見》,市政府在推行全國質量強市示范城市工作中的又一重大舉措。
《意見》明確了工作要求,全市重點建設國家、省、市三級中小學質量教育基地。鼓勵消費類產品的生產企業;知名品牌示范區內的企業;各級科研院所和檢測機構、實驗室;旅游和金融等現代服務企業積極創建中小學質量教育社會實踐基地,特別是涉及傳統文化和貼近中小學生學習生活的相關行業。建設單位要緊緊圍繞質量教育核心要素建設,包括產品質量控制、檢驗基本常識、產品質量識別技巧等質量安全基礎知識,培養質量安全意識、質量法制意識和自我維權保護意識。區別不同年齡段學生的認知能力,注重趣味性、知識性和實踐性(動手體驗)。
積極開展各級中小學生質量教育社會實踐基地建設,是深入開展質量教育的有力保障。向廣大中小學學生普及質量知識,傳播質量理念,宣傳質量文化。讓廣大中小學生懂得標準和標準化在生產中的作用,了解計量基礎知識,理解質量創新是保障品牌具有競爭力的道理,理解與質量有關的商業信譽對企業發展的重要意義,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質量觀念,培養學生崇尚質量、做事認真負責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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