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出臺《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分工方案》規定,教育部門要組織中小學校每學年開展1次學生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周”及“小手拉大手,共走平安路”主題交通安全宣傳活動,每學期為學生安排2個課時以上交通安全課。
《方案》要求,公安部門要牽頭制定各級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年度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把參觀教育基地納入駕駛人培訓“科目一”學習的必修課程;市委文明辦要將文明交通項目列入文明單位(學校)考評內容;教育部門要力爭教職工和學生的交通法規、交通安全常識受教育率達100%,走路、騎車、乘車抽查合格率達90%以上;交通運輸部門要把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納入企業年終目標考評內容,將企業駕駛人的遵守交通法律法規情況納入個人評優、評先考核內容;安監部門要將各部門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職責情況納入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追究倒查范疇。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