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安全問題一直牽掛著社會各界的心。今日,記者從福建省教育廳獲悉,《福建省校車服務方案》日前制定出臺。方案明確,各級各部門要建立督查考評制度,將校車列入當地年度綜治、安全和績效等工作考評和相關部門綜治安全考評。
據了解,針對校車問題,我省將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部門監管、財政補貼”的原則,建立完善多形式并舉、分階段實施、規范化管理、多元化的校車運營模式,全面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和幼兒園兒童上下學交通安全保障體系建設,確保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
方案提出,各級各部門要采取多種切實有效的措施為學生提供優質高效的校車服務。全省繼續實施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工程,省財政對中小學幼兒園更換非專用校車為國標專用校車補助2-3萬元。將校車列入當地年度綜治、安全和績效等工作考評和相關部門綜治安全考評。校車經過的道路出現不符合安全通行條件的狀況或者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由當地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及時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條件,消除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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