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廳9月10日發布8項舉措,支持23個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教育事業發展,主要包括資金補助教學設施建設、補充教師、輸送優質培訓資源等,涵蓋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和中職教育、特殊教育等方面。
在資金補助方面,對23縣取得辦園許可證、月保教費低于150元/生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給予每所一次性補助3萬元,用于添置教玩具、教學設施設備;支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每所特殊教育學校100萬元,補助普通中小學附設特教班建設資源教室,每校10萬元,為殘疾學生的教育和康復提供支持。
同時,在省級財政一次性安排每縣2000萬元教育專項資金中,安排1000萬元用于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學儀器設備的配備,確保到2015年底義務教育學校基本實現標準化。每縣補助300萬元,用于職教中心重點專業實訓基地建設,另支持100萬元建成理論實踐一體化網絡教室。
為推動扶貧開發重點縣及時補充教師,2014年-2017年,具備相應教師資格的本科畢業生到23縣鄉鎮(不含縣級政府所在鎮)及以下農村中小學任教,享受“緊缺師資代償學費”待遇,并可直接轉正定級,薪級工資高定1級;對農村學校新補充教師(含幼兒園、中小學、中職學校)的工資支出,按每位教師每年1.5萬元標準予以補助,連續3年。
此外,福建省將向23縣輸送優質培訓資源,每年增加1000名省級中小學骨干教師培訓名額,到2015年前,將中小學校長輪訓一遍。教師對口幫扶也將同時展開,較發達縣每年選派100名中小學骨干教師參與支教工作,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優秀校長和骨干教師也將選派到省市優質校跟崗學習,學習期間住宿費、交通補貼和培訓指導費由省級財政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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