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廳近日出臺《關于推進職業院校服務企業八項措施的通知》,要求職業院校采取到大中型企業辦班、在學校為小微企業集中辦班的形式,積極承擔企業職工崗前培訓、轉崗培訓、職業技能提升培訓等任務。
福建鼓勵職業院校面向企業職工采取送教進企業的形式,開展非全日制學歷教育。職業院校要依托校內職業技能鑒定站,主動為企業職工開展職業資格技能培訓和鑒定服務。
福建支持小微企業集聚區域的職業院校發揮實訓實施設備、教師等資源優勢,為技術研發力量薄弱的小微企業提供新產品、新工藝開發以及技術改造升級等服務,協助企業解決實際生產過程中的技術及工藝問題,助推小微企業發展。同時,鼓勵職業院校利用校內實訓基地的生產性設備和生產線,為企業提供“來料加工”、“定單生產”等服務,承接主機零配件、配套產品等生產,緩解企業生產旺季設備緊張、生產能力不足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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