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鯉城區2013年秋季小學招生方案出臺。該區的14所小學擬招生66個班,比去年增加1個班。7月1日-3日,服務片區內一年級新生填寫入學登記表。7月5日-7日片區外適齡兒童申請入學登記。據鯉城區教育局教育股負責人介紹,今年招生服務片區與去年一致,有疑問的市民可以向區教育局或者學校咨詢。
鯉城戶籍適齡兒童優先入學
鯉城區老城區小學和新區中心校招生計劃
學校 招收班數
區實驗小學 10個班
通政中心小學 8個班
區第二中心小學 5個班
西隅中心小學 5個班
區第三中心小學 5個班
新華中心小學 5個班
立成小學 4個班
明新中心小學 4個班
東門實驗小學 4個班
僑星小學 4個班
新步小學 4個班
昇文小學 3個班
新隅小學 3個班
新村小學 2個班
新區各街道基層小學的招生計劃由各中心校下達,報送鯉城區教育局審批后實施。
各校招收年滿6周歲(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戶籍和居住地均在學校招生服務區內的適齡兒童入學,招收的學生戶籍遷入截止時間或暫住時間截至今年3月1日。具體包括如下6種情況:
1.戶籍隨在學校服務區域內居住的父母并實際共同居住的適齡兒童(須提供戶籍、住房產權證明);
2.戶籍隨在學校服務區域內居住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實際共同居住的適齡兒童(須提供戶籍及住房產權證明);
3.因家庭經濟困難等原因,其戶籍在服務區域內,經查證確系在服務區域內租房居住的適齡兒童(須提供戶籍和至少連續5年以上的租房合同以及水電繳費等證明),因拆遷等原因造成人戶分離但其戶籍在服務區域內的適齡兒童(須提供戶籍,政府拆遷證明等);
4.戶籍在服務區域內的單位集體戶的本單位在職干部職工的子女,學校根據實際情況經查證應予招收的適齡兒童(須提供戶籍、居住地、所在單位證明);
5.在鯉城區域內實際居住的來泉務工人員子女到教育主管部門指定的學校就讀;
6.軍人子女按照《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文件規定入學(須提供部隊證明及申請)。
五類借讀對象可照顧入學
鯉城各小學還招收在學校服務區域內實際居住的并符合規定的5種借讀對象:
一是邊防、海島駐守部隊的子女;
二是在省內興辦企業的港、澳、臺胞及華僑、外籍人員的適齡子女;
三是父母雙方從事地質勘探等流動性較大的工作,需由親屬照管的學生;
四是父母雙方因工作調動不在學生戶籍地工作,需隨父母居住生活的學生;
五是父母離異,撫養一方無法履行監護人職責或喪失監護能力,確需由其親屬撫養監護的學生。
此外,符合市、區文件規定的福建省、泉州市、鯉城區引進高層次人才的子女也納入照顧對象。
指定學校招收來泉務工人員子女
據規定,各小學一年級招生務必保證鯉城戶籍適齡兒童及在鯉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優先入學。據悉,鯉城區教育局指定老城區昇文小學、新隅小學、新村小學和新區所有的小學為在鯉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讀學校。
外來學生就讀一年級,須提供父母實際居住半年以上的暫住證(居住證)、婚育證(已納入該區計生管理半年以上)、就業證、在鯉城轄區內與企業簽訂的工作半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合法有效的個體工商營業執照且目前仍在鯉城區務工、經商(或三合一證明材料)、流出地戶籍證明等。
此外,其他學校如剩有學位,還可招收長期與學校互為共建單位的干部、職工直屬子女以及符合就近入讀條件的在鯉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等。各小學招收的新生,須報經區教育局批準,統一編發學號后方可錄取,各小學不得自行編列學號,學校將為來泉務工人員子女建立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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