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石家莊市政府獲悉,該市下發的《關于加強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管理工作指導的意見》規定,殘疾學生原則上從小學二年級開始可申請隨班就讀,小學六年級和初中學生一般不再新申請隨班就讀。
目前,石家莊市殘疾學生大概有93%已經隨班就讀,計劃到2015年達到95%。隨班就讀的對象指按照規定程序評定,并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核確認的視障(包括盲和低視力)、聽障(包括聾和重聽)、輕至中度智障、肢障、腦癱、自閉癥、多重障礙等類別的殘疾兒童少年。由學校履行申請、上報、審核、備案的程序,報經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后確認。隨班就讀對象的確定、撤銷工作在第一學期進行,學生同時取得或撤銷隨班就讀資格。隨班就讀學生使用的教材一般與普通學生相同,并合理安排學生的學習活動,保證每個學生每天享有不少于30分鐘的個別輔導和訓練。
對隨班就讀學生實行普通學校和隨班就讀工作指導中心雙重管理的辦法,由所在學校注冊學籍,各隨班就讀工作指導中心為所轄隨班就讀學生建立檔案,進行跟蹤管理。
在義務教育階段普通中小學隨班就讀的學生,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的,由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發放九年義務教育證書,并可根據實際提供一定年限的職業教育,為其就業創造條件,也可推薦到相關殘疾人就業培訓機構接受職業培訓。
此外,承擔隨班就讀任務的學校應將承擔隨班就讀工作數量和質量納入教師工作考核的內容,按照1名隨班就讀學生相當于3名普通學生的折算方式確定班額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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