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日前制定出臺了《關于建立健全中小學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意見》要求,規范師德懲處,對違反職業道德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
《意見》指出,長期以來,全國廣大中小學教師教書育人,敬業奉獻,為我國教育事業改革和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贏得了全社會的廣泛贊譽和普遍尊重。但是,近年來極少數教師嚴重違反師德的現象時有發生,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損害了教師隊伍的整體形象。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進一步推進師德建設工作,引導教師立德樹人,為人師表,不斷提升人格修養和學識修養,努力建設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中小學教師隊伍,教育部研究制定了《關于建立健全中小學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
《意見》強調,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對師德建設工作的指導和監管,主要負責人是師德建設工作第一責任人,中小學校長要親自抓師德建設;規范師德懲處,對違反職業道德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
《意見》指出,通過制定出臺《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明確教師不可觸犯的師德禁行行為,對教師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行政職務,直至開除處分。涉及違法犯罪的及時移交司法部門。對教師嚴重違反職業道德行為監管不力,拒不處分、拖延處分或者推諉隱瞞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嚴重后果的,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意見》要求,將師德教育納入教師教育課程體系,師范生培養、新任教師崗前培訓、在職教師培訓都必須開設師德教育課程,并把一線優秀教師請進課堂,用優秀教師的感人事跡詮釋師德內涵;將師德宣傳作為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的重點工作,在以多種形式大力宣傳正面典型的同時,及時回應師德建設中出現的熱點、難點問題;將師德表現作為評優獎勵的必要條件,作為晉職晉級、人才培養的優先條件。
《意見》強調,將師德考核作為教師考核的核心內容,擺在首要位置,師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應評定為不合格,并在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職務(職稱)評審、崗位聘用、評優獎勵和特級教師評選等環節實行一票否決;將師德建設納入教育督導評估體系,建立師德年度評議制度,師德問題報告制度,師德狀況定期調查分析制度和師德輿情快速反應制度,并建立行之有效的師德投訴、舉報平臺,將違反師德行為消除在萌芽狀態。
對于新時期中小學師德建設工作的總體目標和思路,教育部教師工作司負責人表示,師德建設工作的總體目標是:把師德建設擺在教師隊伍建設首位,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引領,努力建設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中小學教師隊伍。
該負責人指出,師德建設工作的思路是:充分尊重教師主體地位,建立健全教育、宣傳、考核、監督與獎懲相結合的師德建設長效機制,引導教師自尊、自強、自省、自律。健全完善師德表現的激勵、約束和懲戒制度,用制度規范師德行為,引導教師立德樹人,為人師表,不斷提升人格修養和學識修養,強化法律意識,做遵紀守法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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