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日在其官方網站發布《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做好語言文字信息化工作的若干意見》明確,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科學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抓緊做好瀕危語言文字的數字化整理和記錄保存工作。
《意見》明確,按照《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和相關法規的規定,對信息處理和信息技術產品中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使用依法管理。加快制定信息技術產品語言文字使用管理規定,明確信息處理和技術產品中的語言文字使用要求,明確各部門的管理職責,逐步完善監督檢測、評測認證制度。加強網絡傳媒用語用字監管,做好虛擬空間的語言生活管理。依法加強對教育教學、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公共服務等領域相關信息技術產品的用語用字管理,提高應用規范化水平。
制定包括字形、筆畫、部件、結構、筆順、字序在內的大字量漢字屬性標準,普通話語音標準,信息技術產品相關評測認證標準,資源庫的選材、建庫、加工標準等。支持面向信息處理的語言層面規范化研究。加強對古今漢字和古今少數民族文字的研究整理,進一步擴充編碼字符集的國家標準和國際標準,把握相關國際標準制定主動權。
《意見》要求,增強語言資源意識,加強語言資源的保護、開發和使用,以滿足語言文字事業發展和社會需要為目標,強化語言資源基礎建設,重點建設好國家語言資源動態流通語料庫、古今漢字全息數據庫、中華經典誦寫講資源庫。加快中國語言資源有聲數據庫建設進程。
構建語言文字工作信息化平臺,提升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信息化水平。針對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信息化現狀,加強調研,明確目標,科學規劃。加快制定信息化急需的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基礎規范標準。建設少數民族語言文化資源庫和傳統通用少數民族語言的大規模語料庫。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科學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抓緊做好瀕危語言文字的數字化整理和記錄保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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