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廳近日下發《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校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到2020年河北省全面實行現代學校制度,同時對跨區招生和設立重點班以及幼兒安全問題作出了規定。
亮點一:
健全家長委員會制度
此次實施意見中,依法健全社會參與機制成為一大亮點。按照要求,中小學、幼兒園將建立健全家長委員會制度。
家長委員會承擔支持教育教學工作、參與和監督學校管理、促進學校與家庭溝通合作等職責,其成員由全體家長民主選舉產生。
按照此要求,家長們可以通過定期聽取學校工作報告,了解學校教育教學工作計劃、學校資源配置情況、教育督導評估結果等。學校也將提供必要條件,保障家長委員會行使職權;定期與家長委員會成員進行溝通,聽取意見。
亮點二:
嚴禁跨區招生設重點班
《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校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說,義務教育階段將嚴格執行“劃片招生”政策。普通高中應當按照初中畢業生升學考試成績及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與創新實踐成果評價結果錄取新生,并在規定招生區域內招生,嚴禁跨區域招生。
據河北省教育廳學生工作處介紹,近年來,部分中小學為招收優質生源,不惜違規跨地市招生,造成了地區教育資源的不均衡。因此該種亂象被再次明令禁止。
此外,為了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該意見還提出,學校要保證學生的休息和體育鍛煉時間。杜絕加班加點或利用節假日補課,以及設立重點班或快慢班等現象。
亮點三:
多措施保幼兒園安全
校園安全問題再次成為教育部門關心的一個重點。
《意見》指出,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要根據學生的身心特點和認知能力,完善校園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對學生教育與管理的法定職責,健全學校安全事故、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切實保障學生、教師的人身權和財產權,維護學校秩序的穩定。
此外,還要積極借助政府部門、社會力量、專業組織,構建學校安全風險管理體系,形成以校方責任險為核心的校園保險體制,建立學校安全風險管理制度、學生傷害事故調解制度,健全安全風險的事前預防、事后轉移機制,建設平安、和諧校園。
亮點四:
處分前學生有機會申訴
《意見》在保障學生合法權益上,也有亮點。
除了規定學生具有基本的受教育權、人身權、隱私權等權利外,在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保障學生依法受完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禁止開除學生。
另外,對一些特殊群體,如進城務工農民子女和殘疾人,在接受義務教育時,學校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不得借故推諉、拒收。
此外,河北省還積極探索了學生申訴機制。建立相對獨立的學生申訴委員會,吸收一定比例的學生代表參加。對學生進行處分,應當做到程序正當,證據充分,依據明確,定性準確,處罰適當。作出處分決定前,應當給予學生陳述與申辯的機會,對未成年學生應當聽取其法定監護人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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