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至10月,內蒙古發生了4起學生或老師群體性飲食安全事件,4起事件雖然沒有造成生命危險,卻暴露出部分學校飲食安全管理不嚴、制度缺失、責任落實不到位等問題。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主要負責人表示,對于發生在學校、幼兒園的群體性飲食安全事件堅決零容忍。對工作不力、疏于管理、校園食品經營秩序混亂、存在重大飲食安全隱患或造成重大飲食安全事故的,要嚴格追究學校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有關人員的責任,情節嚴重的還要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近期,自治區教育廳將與有關部門聯合制定《內蒙古自治區學校公共衛生考核評估標準》,針對全區學校、幼兒園公共衛生的飲食安全等工作進行量化考核評估,并將建立考核評估結果與學校招生相掛鉤的機制。
即日起,自治區高校工委、教育廳將在全區范圍內開展集中排查整改行動,當前重點做到10個確保。一是確保學校建立健全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飲食安全責任制度。二是確保學校食堂和副食品店持證合法經營。三是確保學校食品從業人員持證上崗。四是確保學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嚴把食品采購進貨關。五是確保學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建立健全食品驗收貯存制度。六是確保學校食堂食品加工供應符合國家衛生標準。
七是確保學校食堂建立食品留樣制度。八是確保學校食堂堅持每天保潔。九是確保學校食堂規范使用食品添加劑。十是確保學校提供符合衛生標準的飲用水。除此之外,各學校還要協調屬地城管、公安等部門,堅決取締校園周邊的流動食品攤點和未經許可的餐飲單位,凈化校園周邊的食品安全環境。
會議要求,各地要完善監督舉報制度,向社會公布飲食安全監督舉報投訴電話,接受社會公眾監督。各級各類學校的自查工作要在11月1日前完成,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檢查工作要在11月8日前完成,各盟市教育(教體)局和各高等學校要將檢查或自查報告于11月11日前上報教育廳,教育廳將適時開展抽查工作。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