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福建省教育廳獲悉,今年1月1日起,正式取消普通高校師范專業本科畢業生在服務期限內跨系統就業繳納的培養補償費。
此前,福建高校師范專業本科畢業生到非教育系統就業的,應按福建省物價局和省財政廳相關規定,繳納培養補償費每人4000元。據了解,福建省所有在校師范生,均可享受“師范專業三等獎學金”,每月84元,一學年按10個月計算,4年共可享受3360元。
從2001年起,師范專業畢業生已取消計劃分配,新教師補充須經全省統一的公開招聘考試,因此該省決定從今年1月1日起取消繳納培養補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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