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考,唐山11類考生可享受加分照顧。
1.普通高中招生優惠加分:
⑴烈士子女,照顧20分。
⑵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照顧20分。
⑶殘疾軍人、因公犧牲及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因公犧牲及一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照顧10分。
⑷農村戶口獨生子女,照顧10分。
⑸歸僑學生、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青年以及僑眷高知子女,照顧10分;(在我省定居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同胞考生及其子女考生、外籍華人具有本省戶籍的子女考生、在本省眷屬中的高級知識分子的子女考生,參照執行。)
⑹散居的少數民族考生,照顧5分。
⑺初中階段獲得全市青少年科技創新成果競賽一、二等獎的考生,照顧5分。
2.普通高中以外的學校除享受上述優惠外,還享受下列優惠加分:
⑻體育全國比賽前6名、運動健將、一級運動員,照顧50分。
⑼市級體育競賽單項前5名、集體前3名、二級運動員,照顧20分。
⑽省級三好學生、市級以上優秀學生干部、省級科技發明創造者,照顧10分。
⑾教師子女如報考師范學校,照顧10分。 各類照顧加分只選擇一項,不累計加分。加分證明只承認本市(縣、市、區)相關部門的證明;第⑵項加分限本地戶籍考生。開虛假加分證明的,取消加分資格,并降低一個志愿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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