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錄用考試制度建立以來,始終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為各級機關選拔了一大批優秀人才,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贊譽。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定的要求,公務員招考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近段時間以來,個別媒體在沒有核實事實的基礎上,將一些單位招聘人員的考試誤報為公務員錄用考試,混淆了社會視聽,損害了公務員錄用考試的聲譽。我們在此聲明,歡迎廣大媒體和社會對公務員錄用考試進行監督,同時,也希望相關媒體客觀、公正地對公務員錄用考試進行宣傳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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