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在線訊 從福建省教育廳獲悉,我省出臺《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明確,將深化城區義務教育“小片區”管理模式,實行“師資互派、資源共享、統一教學、捆綁考核”。福建省規定,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分配到區域內各初中的比例不得低于35%以上;嚴禁在義務教育階段設立重點校和重點班;并將規范特長生招生工作。
根據階段目標,2015年底前,我省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8.0%,81個縣(市、區,開發區)實現縣域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發展;2017年底前,全省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8.5%,全省92個縣(市、區,開發區)全部實現縣域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發展。
小學1至3年級學生原則上不寄宿
意見明確,將規范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撤并程序,嚴禁通過行政手段強行撤并學校,也不得通過減少教育教學資源投入等形式人為造成學校消亡。確因生源減少需要撤并學校的,縣級政府必須嚴格履行撤并方案的制定、論證、公示、報批等程序。學校撤并應先建后撤,保證平穩過渡。撤并方案要逐級上報審批。在完成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布局專項規劃備案之前,暫停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撤并。
我省要求,學校布局要保障學生就近上學的需要,小學1至3年級學生原則上不寄宿,4至6年級學生以走讀為主;初中學生根據實際可以走讀或寄宿。支持初中與高中分設辦學,推進九年一貫制學校建設,合理布局特殊教育學校。
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分配到區域內各初中比例不得低于35%以上
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法》就近免試入學的規定,鼓勵探索建立區域內小學和初中對口招生制度,讓小學畢業生直接升入對口初中,確保小學生入學和小學升入初中招生工作公開透明。嚴禁在義務教育階段設立重點校和重點班,規范特長生招生工作。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分配到區域內各初中的比例不得低于35%以上。
同時,完善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學校和教師不得占用節假日和休息時間組織學生上課和集體補課。各地不得下達升學指標,不得單純以升學率對地區和學校排名,不單純以升學考試成績獎懲學校和教師。
開展聯校走教、連片教研
意見指出,對學生規模不足100人的農村小規模小學和教學點按100人核定公用經費,按照省頒標準配備教學儀器設備和教師,開展聯校走教、連片教研。將創造條件改善寄宿或寄午條件,通過新建、改擴建學校和合理分流學生等措施,解決縣鎮“大校額”、“大班額”問題,小學和初中原則上不超過2000人,2012年前基本解決66人以上“超大班額”問題,2015年前全面消除“大班額”現象,班額超標學校不得再接收其他學校并入的學生,使學校班額均達到國家規定標準。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小班化教育”。
我省將深化城區義務教育“小片區”管理模式,實行“師資互派、資源共享、統一教學、捆綁考核”,鼓勵探索通過優質學校辦分校、組建教育集團或學校聯盟等形式,整體提升學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質量,擴大城區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有效緩解城區“擇校熱”現象。
另外,關于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方面,意見明確:將常住人口納入區域教育發展規劃,推行按照隨遷子女在校人數撥付教育經費,適度擴大公辦學校資源,盡力滿足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在公辦學校不能滿足需要的情況下,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保障隨遷子女在依法舉辦的民辦學校接受義務教育。
明年起全面實施教師校際交流
明年起,我省將全面實施教師校際交流工作,將在落實義務教育“小片區”內師資互派和交流的基礎上,逐年擴大范圍,開展教師由優質學校向薄弱學校、城鎮學校向農村學校、超編學校向缺編學校等多種形式的城鄉互動和多元交流,加強交流教師的任期考核,逐步實現縣域內中小學師資力量均衡,整體提高教師質量。
根據規定,原則上在同一所學校工作滿一定年限的教師都要進行交流,每年交流人數為應交流對象的10%以上,同一所學校任職滿兩屆的校長也要進行交流。保留交流教師在原校的職務細分等級。同時,將推進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周轉宿舍建設,改善交流教師住宿條件。對積極參加輪崗交流,并在輪崗交流期間工作突出、成績顯著的教師,在業務進修、評先評優、晉升提拔等方面優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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