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等部門日前聯合下發《關于實施福建省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的意見》。《意見》提出,大力推進我省高校之間、高校與科研院所、行業企業、地方政府的深度融合以及國際合作,建立一批協同創新中心,構建協同創新模式與新機制,聚集和培養一批拔尖創新人才,支撐福建省經濟和社會發展方式的轉變。
《意見》明確,支持福建省高校重點圍繞科學技術前沿和社會發展、行業產業經濟發展、區域發展、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等四個方面的重大問題和需求,組織申報國家協同創新中心;面向三大主導產業、六大傳統優勢特色產業、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以及現代農業、民生工程等工作重點,建立一批省級協同創新中心。
此外,實施“創新團隊+創新項目”引進計劃,培養和引進一批高層次科技領軍人才和杰出創新 人才;推進福建省高校技術轉移中心建設,促進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加快福州大學國家大學科技園建設,為高校科技成果孵化和大學生科技實踐提供基地,鼓勵高校科技人員創辦科技型企業。
據了解,福建省級協同創新中心的申報認定每年一次,每年遴選5個,實施周期為4年;每年擇優推薦若干個申報國家級協同創新中心。2013-2017年每年安排1億元,重點資助建設一批國家、省級協同創新中心。按照申報條件,協同創新方向依托的主體學科,原則上為國家重點學科、省特色重點學科和一級學科博士點授權學科,并已建有相應的省部級以上的科研創新平臺、省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和省產 業人才基地。
在保障措施方面,經批準認定的省級協同創新中心,各高校在安排碩、博士招生計劃時予以傾斜支持。經批準認定的國家級協同創新中心,福建省教育廳在安排年度新增博士招生計劃時予以傾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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