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中小學生統一著裝,對消除學生穿著攀比、促進健康成長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義。今日,福建省教育廳就規范我省中小學生統一著裝管理發出通知,要求嚴格規范校服招標采購工作。根據通知,各地要以設區市或縣(市、區)為單位,由教育行政部門對中小學生統一著裝組織統一招標采購。任何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均不得直接指定統一著裝生產經營企業。
福建省中小學生統一著裝管理工作仍采取歸口管理的辦法。福建省教育廳要求,各地著裝管理部門要以人為本,制定符合當地實際的統一著裝穿著規范,優選款式,科學合理地確定品種和數量,最大限度地減免貧困學生的費用,切實做好有關管理工作。
福建省教育廳明確,實施統一著裝的學校為屬于城市范圍的中小學校。在統一招標采購和監督檢查過程中,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與工商、質監等有關部門密切配合,按照標準要求,切實督促中標企業做好從原材料采購到成品出廠、售后服務全過程的質量和服務監控,把好產品的質量關,防止未按標準進行生產的著裝產品進入校園。
今后,福建省教育廳有關職能部門將不定期對各地學生統一著裝管理工作特別是招投標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對未組織進行統一招標采購以及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據悉,即日起,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印發福建省加強中小學生統一著裝工作的若干暫行規定的通知》即行廢止,原《福建省學生服裝制造企業資質認定辦法》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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