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日前,河北省教育廳轉發了《全國學生營養辦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中要求,寄宿制學校在2013年春季開學后實行食堂供餐;非寄宿制學校要根據學生年齡段、生活習慣和學校課時安排等情況,在充分征求學生本人和家長意見的基礎上,選擇科學的供餐模式,合理確定供餐時間,確保讓學生吃的舒適、營養、安全。
《通知》中指出,相關設區市要統籌所屬試點縣足額落實食堂聘用人員工資、食品配送費用等經費,防止“擠出效應”。同時,建立健全各項保障措施,認真做好食堂建設、食品安全、人員培訓、實名制信息系統、學生營養健康狀況監測、標志牌懸掛、政策宣傳等工作,確保河北省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順利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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