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山西省教育廳獲悉,山西省將開展特級教師評選,本次評選山西省特級教師200名。
山西省普通中小學、幼兒園、職業中學(基礎文化課)、幼兒師范學校、特殊教育學校、校外教育機構的在編在崗教師,省、市、縣級教科研機構的在編、在崗教研人員在評選范圍。民辦學校、民辦幼兒園教師,按屬地參加評選推薦。已辦理提前離崗手續和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尚未辦理退休手續以及在2013年9月30日前達到退休年齡的人員,均不能參加評選。
評選條件包括,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滿15年以上,小學特級教師推薦人選須聘任小學高級教師(中小學職稱改革試點市為中小學一級教師)5年以上,中學特級教師推薦人選須聘任中學高級教師(中小學職稱改革試點市為中小學高級教師)5年以上。城鎮(包括縣政府駐地所在鎮)中小學教師應有在鄉鎮(不包括縣政府駐地所在鎮)及以下農村中小學校任教或支教1年以上的經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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