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教育廳獲悉,今年福建省將選派100名中小學(含幼兒園)骨干教師赴本省23個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簡稱“重點縣”),支教期限為一年,從2012年8月至2013年7月。
根據安排,支教任務由重點縣所在設區市和對口支教設區市共同承擔,重點縣所在設區市為主。今年支教教師的選派由重點縣所在設區市承擔75%-80%,對口支教設區市承擔20%-25%。要求各地選派的教師年齡5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具有較強的教育教學能力和中學中級或小學高級及以上教師職稱。
據了解,支教工作時間計入支教教師農村任(支)教年限;支教教師的基礎性績效工資,按原學校執行的崗位工資執行;支教教師的支教時間計算為擔任班主任的年限,其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原學校滿教學工作量計算,并享受班主任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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