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今年我省將在行政機關中選擇專業性較強的職位,探索開展聘任制公務員調研試點工作。
公務員一直被認為是“鐵飯碗”,并受社會追捧。如今,公務員在任用方面也出現了變化。此前,我國已有公務員聘任制的先例,此舉讓“鐵飯碗”變“合同工”。
去年,我省順利完成全省2014名行政機關公務員考錄工作,首次在5個省直部門公開遴選基層公務員28人,開辟公務員培養選拔新通道。那么,我省聘任制公務員將具體在哪些地區和領域試點,是否也將公開招考聘用?根據法律規定,機關聘任公務員可以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程序進行公開招聘,也可從符合條件的人員中直接選聘。省人社廳有關負責人表示,我省聘任制公務員相關管理辦法正在探索調研中,制定出臺后將向社會公布。
據介紹,實際上2006年起施行的《公務員法》已對這一制度的創新開了一道“口子”。其中明確,“機關根據工作需要,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對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和輔助性職位實行聘任制(涉及國家秘密的,不實行聘任制)”。由此而產生的聘任公務員,將按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書面聘任合同,確定機關與所聘公務員雙方的權利、義務。聘任合同期限為1年至5年。聘任合同可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為1個月至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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