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有關部門獲悉,福州市外僑辦將于4月28日—5月20日為參加今年高考的“三僑子女”辦理高考身份證明,考生可前往福州市五一北路106號新僑聯廣場A座五樓僑政處辦理,電話:87675312、87548105。
據了解,出具“三僑子女”學生證明需提供的材料為:華僑類的申請人需提供華僑(華人)所在國政府頒發的定居證影印件及我國駐該國使領館對其在該國合法定居的公證(認證)書證明;歸僑類的申請人需提供歸僑在國外定居的原始證件(如出生證、護照等)。無原始證件的,可提供工作單位加蓋人事公章的檔案復印件,或提供其戶口所在地的鎮街和派出所聯合出具的證明。“三僑子女”學生已經在福州市外僑辦登記在冊,并已經領取相關證書,提供證書原件。上述材料均需同時提供考生父(母)子(女)的有效關系證明(已經在外僑辦登記在冊的除外),及戶口本、身份證和復印件。
福州市考生如有不明事宜,可致電市外僑辦咨詢,電話:85222521。
延伸閱讀:“三僑子女”學生是指歸僑學生,歸僑子女學生,華僑、華人子女學生。同華僑、歸僑具有7年以上撫養關系,且申請認定“三僑子女”身份時仍保持撫養關系的,可認定“三僑子女”身份。撫養關系的確定憑民政部門的批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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