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河北省質監局獲悉,2012年河北省政府質量獎申報工作已經開始。
據了解,凡在河北省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具有法人資格的生產制造業、建設施工業及服務業單位;本省從事質量工作的自然人,包括企業、政府部門、行業組織、社會團體、大專院校和科研單位從事質量管理、質量教育和培訓、質量科研、質量宣傳等方面工作的人員均可自愿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2012年5月20日。
河北省政府于2010年設立“河北省政府質量獎”,該獎為省政府設立的最高質量獎項。河北省出臺的《河北省政府質量獎管理辦法》規定,對省內質量管理業績顯著,產品、工程、服務質量水平以及自主創新能力、管理水平在國內同行業處于領先地位,對河北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積極貢獻的單位,授予省政府質量獎(組織獎)。同時對在質量領域作出突出貢獻的個人,授予省政府質量獎(個人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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