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導評估納入政績考核 明確家庭在減負中的責任
包頭出臺中小學素質教育規范
對地區、部門領導干部實施素質教育情況進行督導評估,結果將向社會通報,并作為政績考核的重要依據;明確家庭及有關職能部門和社會機構在實施素質教育中應承擔的責任。這是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政府日前出臺的《中小學素質教育規范》中明確提出的要求。
政府對校長的任用沒有與實施素質教育掛鉤,對推進素質教育不利的地區缺乏制約機制,這是阻礙中小學素質教育開展的重要原因。為此,包頭市明確提出,嚴禁以考試成績和升學率作為評價學生、教師、學校以及地區的唯一標準。同時,將建立素質教育督導評估制度和評估體系,對地區、部門主要領導干部實施素質教育的情況進行督導評估,評估結果將及時向各級黨委、政府及社會通報,并作為對旗縣區政府、各職能部門主要領導進行表彰獎勵、政績考核的重要依據。
為了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包頭市除了對學生家庭作業量、在校時間及考試科目和次數分年級作了詳細規定外,還明確了家庭以及有關職能部門和社會機構在實施素質教育中應承擔的責任。規范要求,家長在家庭教育中應與學校教育保持一致,學會運用科學的家教方法,促進孩子德智體美全面發展,配合學校減輕孩子不必要的學習負擔。同時,各旗縣都要建設具有綜合功能的校外活動場館,并且博物館、體育館等場所要免費或減免費用對中小學生開放,為學生開展社會實踐活動創造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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