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在全國首建大學生村官調整機制
根據大學生村官自身情況,合理調整大學生村官任職村,大力支持大學生村官創業富民,妥善解決大學生村官兩地分居等問題……6月4日,記者從山西省委組織部獲悉,為進一步提高大學生村官管理水平,山西省在全國首建大學生村官正常調整機制。
根據規定,擔任大學生村官滿一個聘期,且聘期考核合格以上,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進行有序調整:一是在本縣(市、區)范圍內調整的,一般應當是自愿回原籍村工作的;二是根據工作需要,由組織派往邊遠農村、貧困農村和軟弱渙散村工作的;三是根據創業需要,到創業項目所在村工作的。對于聘期時間較長、表現優秀的,可有計劃地向經濟發達村、人口聚集村、社區等地調整。根據規定,我省允許大學生村官跨縣或跨市進行調整,調整的前提一般應當是回原籍縣或生源縣任職,且原籍縣或生源縣為國家或省級扶貧重點縣的;或根據創業需要,調整后更有助于創業項目發展的;或夫妻雙方均為大學生村官,一方調整后可以解決夫妻兩地分居問題的。
據介紹,山西省大學生村官調整的具體辦理程序是:本人提出申請、流出地組織部門審批、流入地組織部門審批、辦理調整手續。大學生村官調整后,要重新與鄉鎮黨委簽訂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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