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報名時間與辦法
1、報名時間:九年級3月12日—16日;八年級另行通知;
2、在校初中畢業生持本地戶口到學籍所在學校辦理集體報名手續;
3、社會考生在市招生考試中心指定的考生戶籍所在轄區的中學報名;
4、按規定繳交考試報名費。
三、報名材料
(1)本人戶口簿或戶籍證明或居民身份證(附復印件);
(2)往屆初中畢業生還須提供本人初中畢業證書(附復印件);
(3)部分考生報名時還應具備以下材料:
a、在建甌以外就讀回原籍報考的考生,須提供就讀學校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學籍證明材料;參加過就讀學校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2011年八年級地理、生物結業會考的考生須提供由考試地招生辦(招生考試中心)出具的成績(含原始成績、等級)證明;
b、初中階段讀四年以上(含四年)的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有效的學籍變動證明材料;
c、已正常辦理轉學手續的考生須提供經市教育局批準蓋章的轉學申請表復印件;
d、符合注意錄取條件的考生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此項材料于辦理注意錄取手續時上交)。
四、一中、二中定向生資格
(1)考生戶籍、學籍均必須在建甌市轄區范圍內;
(2)考生七至九年級必須在學籍所在校就讀的初中應屆畢業生(含初中階段讀四年及四年以上的應屆畢業生);已正常辦理轉學手續的初中應屆畢業生具有現就讀學校的定向生資格;
(3)考生填報普通高中志愿欄中,第一志愿已填報建甌一中統招志愿;第一、二志愿已填報二中統招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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