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研究室2010年
遴選公務員工作公告
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研究室是自治區政府正廳級直屬機構,主要職能是組織參與重大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議和咨詢意見,組織參與重要會議和重要文稿起草修改。掛自治區政府參事室牌子。為充實研究力量,決定遴選部分公務員。根據自治區有關遴選公務員工作的精神,經自治區公務員局批準,自治區政府研究室面向全區遴選公務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遴選工作基本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努力使遴選人員的政治素質與工作能力符合我室要求。
遴選工作在自治區公務員局和紀檢監察部門的指導、監督和參與下進行。
二、遴選數量和條件
此次遴選政府研究室機關研究處室人員4人。
遴選人員除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調任規定(試行)》條件外,同時還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自治區內已登記的主任科員及以下職務的公務員;
(二)年齡原則上30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取得博士學位的年齡不限;
(三)第一學歷為國民教育序列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四)具有較高的理論政策水平、綜合分析能力和機關文稿寫作、調查研究能力。
三、報名與資格初審
1、參加遴選人員,由本人填寫《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研究室遴選公務員報名表》(一式三份),本人單位審查蓋章后,報自治區政府研究室辦公室;自治區直屬各部門,經本單位人事部門初審、單位黨委(黨組)同意后,報送自治區政府研究室辦公室。
2、參加遴選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和任職文件復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張。報名表可按附表復制或直接從內蒙古人事考試網上下載。通過掛號郵寄或利用內部機要通道的方式將有關材料寄到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研究室辦公室,收件人姓名:“李建萍”,通訊地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敕勒川大街1號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研究室辦公室”,郵編:“010098”,郵件封面上請注明“公務員遴選報名”字樣。
3、報名時間為2010年12月20—26日。
報名工作結束后,自治區政府研究室遴選公務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通知合格人選參加筆試。
四、考試與資格復審
考試包括筆試(使用漢語文)和面試。
(一)筆試考試不劃定范圍,不指定參考書,主要考察應試者的理論政策水平、基本知識素養、文稿寫作及調查研究等方面的綜合能力。
筆試開考比例不得低于1∶4。如參加筆試人員不足16名則按1:4的比例逐次減少遴選計劃。
1、筆試重點對基本理論、政策研究和文稿寫作能力進行測試,采取閉卷形式。
2、筆試結束后,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3、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需攜帶本人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原件及《公務員報名表》復印件,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自治區政府研究室遴選領導小組辦公室,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當即發給面試準考證。未及時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按筆試成績依次進行遞補。
(二)面試為結構化面試形式,不劃定復習范圍。采取當場評分、當場公布成績的方式進行。
(三)考試結束過后,以筆試占60%、面試占40%的比例加權后的總成績,按照分數由高到低確定體檢和考察入圍人員。
五、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由政府研究室遴選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在自治區公務員局指定的自治區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范圍。因體檢不合格出現遴選職位人選缺額的依次遞補。
(二)自治區政府研究室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三)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由政府研究室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綜合全面情況,提出擬選調人選,報自治區政府研究室主任會議審定。
六、其他事項。
(一)確定的擬選調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間原單位不得解除其工作關系和免去職務)。試用合格者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履行轉任手續,不合格者繼續回原單位工作。
(二)為保證遴選工作的有序進行,政府研究室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將根據工作需要,及時制定相關具體工作方案、發布有關通知。
(三)筆試、面試、體檢的時間、地點和要求等另行通知。
自治區政府研究室通訊地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敕勒川大街1號,郵編:010098。
遴選工作聯系人:郭立民 高娃 李建萍
聯系電話:(0471)4825083、4824598
傳 真:(0471)4824598
附:《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研究室遴選公務員報名表》
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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