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集中清理中小學亂收費
向學生收費必須出具明白卡并經家長簽字
日前,河北省政府糾風辦聯合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物價局和省審計廳決定,從8月15日至10月25日,對全省公辦中小學自2009年春季開學以來的收費行為進行集中清理。河北省要求,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時必須出具教育收費明白卡,如出現違規行為將嚴肅處理。
據悉,河北規定,未經省財政、物價、教育部門批準,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均不得向學生收取各項費用,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范圍,也不得代收費用。學校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全部上繳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學校和教師不得收取規定以外的任何費用,也不得將任何費用存入個人賬戶,更不得坐收坐支。嚴禁捐資助學與錄取學生掛鉤,嚴禁以贊助費等名義向學生收取與入學掛鉤的任何費用。向學生收取費用時必須同時出具教育收費明白卡,明白卡必須載明收費批準文號和收費許可證號,以及省市縣三級糾風、教育、財政、物價、審計部門舉報電話和舉報途徑,并經學生家長簽字備查。
河北強調,對亂收費問題,一經查實一定會嚴肅處理,決不姑息。對發現的違法問題,要及時移送檢察機關處理。涉及的違規單位、個人,將該處罰的處罰、該撤職的撤職、該開除的開除、該追究刑事責任的追究刑事責任,并強調不僅要處理直接責任人,而且要追究領導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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