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關于2009年國家司法考試有關事宜的公告
司法部定于2009年9月19、20日舉行全國統一司法考試。現將2009年國家司法考試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4、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并具有法律專業知識(戶籍在旗縣以及扎蘭屯市、烏蘭浩特市、豐鎮市、赤峰市松山區、鄂爾多斯市東勝區、烏海市海南區的人員可以將報名的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學校法律專業專科學歷);5、品行良好。
普通高等學校2010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2、曾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公證員執業證的;3、被處以二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期限未滿或者被處以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
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以及取得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但尚未取得高等學校本科以上畢業學歷的人員,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三、報名方式為網上報名并在規定時間到現場辦理確認手續。2009年國家司法考試統一實行網上報名,現場辦理確認手續并發放準考證主證,在規定時間內自行從司法部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副證的方式。報名人員必須先在網上報名,再進行現場確認,現場確認期間不辦理補報手續。
報名人員應于6月1日-25日登錄司法部網站(網址:http://www.moj.gov.cn)進行報名并預約現場確認時間(報名人員應牢記網上報名序號和密碼)。自治區12個盟市司法局均設立現場確認點,7月1日至20日,呼和浩特市、赤峰市、鄂爾多斯市、呼倫貝爾市辦理現場確認;7月6日至20日,包頭市、烏海市、通遼市、興安盟、錫林郭勒盟辦理現場確認;7月11日至20日,巴彥淖爾市、烏蘭察布市、阿拉善盟辦理現場確認。報名人員應在預約時間內親自到戶籍所在地盟市司法局指定的報名點辦理確認手續。
在戶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學習的人員,持工作、學習單位出具的證明可以在工作、學習地報名確認。
四、報名時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原件及復印件;2、本人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普通高等學校2010年應屆本科畢業生憑所在院校出具的證明(格式證明可在司法部網站下載)報名;3、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且要求享受放寬地方政策的人員報名時,須持居民戶口簿及復印件,報名表中填寫的戶籍代碼必須與戶籍地一致;4、本人通信地址;5、交考試報名費260元。
其他事宜向當地報名受理機關咨詢(咨詢電話:呼和浩特市司法局:0471-4979367;包頭市司法局:0472-5102235;烏海市司法局:0473-3998776;赤峰市司法局:0476-8332052;通遼市司法局:0475-8212398;鄂爾多斯市司法局:0477-8340894;呼倫貝爾市司法局:0470-8217972、13947018833;巴彥淖爾市司法局:0478-8213756;烏蘭察布市司法局:0474-8320226;興安盟司法局:0482-8227226;錫林郭勒盟司法局:0479-8267177;阿拉善盟司法局:0483-8331643)。
自治區司法廳司法考試處咨詢電話:0471-6610297 6944115
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
二OO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