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內蒙古將為選聘到嘎查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代償其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本金和全部償還前產生的利息。所需資金按院校隸屬關系由自治區財政和盟市財政分別承擔。
據悉,依據《內蒙古自治區嘎查村任職高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暫行辦法》規定,助學貸款包括新老機制下的國家助學貸款、開發銀行學籍地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財政貼息助學貸款(不含一般商業性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按照規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以上學歷的高校畢業生(含專科和高職生)選聘到嘎查村任職,滿兩年并經考核合格的均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學生在離校向學校遞交代償資助申請表并提供與就業單位簽署的到嘎查村任職協議書。自治區直屬高校和盟市高校在每年的9月前分別向自治區助學管理中心和盟市財政部門提交當年需支付的代償資助金額度,財政部門進行審批無誤后下撥資金,由學校負責向申請學生通知獲得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情況。
為避免造成違約,享受代償資助的畢業生本人需按原還款計劃正常償還本息,由本人先墊付,并保存所有還本付息收據,待任職期滿、考核合格后,通過原就讀高校一次性得到代償資助。
此外,依據規定,因入伍、升學考取公務員和被企事業單位錄用等原因未滿兩年服務年限,提前離開任職單位的畢業生,將被取消代償資助;因正常調動、提拔、工作需要換崗而離開任職基層單位,仍獲得代償資助。
據了解,內蒙古從2008年開始選聘高校畢業生到嘎查村任職,當年選聘了359名大學生“村官”到嘎查村擔任村黨組織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助理等職務,并已在工作實踐中產生了積極效果。今年內蒙古計劃選聘3000名大學生“村官”充實到全區廣大農村牧區,并將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確保大學生“村官”“引得進、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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