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晚,省招考中心發布了山西省2010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的具體辦法,考生可以登錄省招考中心網站查詢。
2010年山西省普通高校藝術類美術、音樂、舞蹈專業的專業考試工作,仍由省招考中心統一組織實施(簡稱省統考)。主持與播音、表演(含影視表演、戲曲表演)、廣播電視編導、藝術設計(服裝設計與表演方向)各專業的專業考試工作,由省屬高校聯合組織專業考試(簡稱省聯考),其他未涉及的專業由招生院校自行組織專業考試(簡稱校考)。所有報考藝術類美術、音樂、舞蹈各專業的考生(部分專業除外),均須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
另外,省統考涉及到的專業,民辦高校、獨立學院藝術類本科專業和所有高校的藝術類高職 (專科)專業均應直接使用山西省統考成績,學校不再組織校考;省屬高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均使用省統考成績;其他本科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可直接使用省統考成績,也可在省統考合格考生范圍內組織校考。省聯考的主持與播音、表演、廣播電視編導、藝術設計(服裝設計與表演方向)專業成績省內通用,省外院校也可以使用。省統考未涉及到的專業,由學校組織校考。省屬高校的校考在本校所在地組織,并在2010年3月底前完成。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