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山西省將每年安排1萬名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見習。見習期間,當地政府和見習單位將以各負一半的比例,并按照不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見習生發放生活補助。
除此之外,新近出臺的山西省關于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規定,各級政府要將家庭困難、靠借貸上學的農村高校畢業生、城鎮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以及零就業家庭的高校畢業生納入就業困難人員的范圍,提供重點就業援助。
按照規定,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或實現靈活就業的,政府將從就業專項資金中給予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在公益性崗位就業或被企業招用的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政府從就業專項資金中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初次參加職業技能鑒定的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政府從就業專項資金中給予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山西省規定,今后山西省各級機關考錄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時,免收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的報名費和體檢費等。高校要保證畢業生就業工作專項經費不低于當年全部在校學生學費的1%,列入全年預算,專款專用。針對高校畢業生的專場招聘會不得收取門票費。允許重點科研(項目)單位、三級甲等醫院、本科高校等用人單位在編制內自主接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第一學歷)緊缺專業畢業生。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