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0年以來通過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就業、到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就業、自主創業和鼓勵骨干企業和科研項目單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四條渠道”,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
據了解,2009年河北省高校畢業生共計30.5萬人,目前簽訂就業協議的比例為67.5%,簽約比例與09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
河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在理性分析本省就業單位結構特點及高校畢業生專業分布情況的基礎上,拓開了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四條渠道”:
--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就業。主要包括到村任職3000人,“三支一扶”計劃1000人,特崗教師7000人,西部計劃300人,就業見習1萬人,預征入伍1萬人,以上共計3.1萬人。對大學生到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就業的,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對到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以下農村基層就業并履行一定服務期限的高校畢業生,實施相應的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
--鼓勵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非公有制企業就業。省內取消高校畢業生落戶限制,企業招用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可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定額稅收減免政策。
--鼓勵骨干企業和科研項目單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支持困難企業更多地保留高校畢業生技術骨干,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或職業培訓補貼。
--鼓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對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穩定6個月以上的,從當地就業專項資金中給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助。自主創業資金不足的,可享受最高不超過5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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