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個別幼兒園借六一向家長募捐,福建省教育廳明確——
幼兒園接受捐贈不得與入園掛鉤
近日,針對個別幼兒園借六一之名發動家長捐款,福建省教育廳下發通知緊急叫停,并強調幼兒園接受捐贈不得與兒童入園掛鉤,更不得違背家長意愿以“捐贈”名義實行各種名目的經費攤派,或利用六一等節假日變相要求家長捐款。
福建強調,各級各類幼兒園收費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不得巧立名目亂收費或變相亂收費。對公辦幼兒園違規收費的,要責令其限期整改,退還違規所收費用,并對相關責任人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對民辦幼兒園違規收費的,應依照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作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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