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一旦錄取不許換錄
在5月13日召開的山西省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風考紀及考務工作會議上,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趙晶主任明確表示,2006年我省高考,考生一旦被錄取,一律不允許換錄。
在往年的高考錄取時,總有考生因不滿意被錄取的學校,而要求退檔。據了解,要求退檔的考生,既有高分考生,也有被二本、三本院校錄取的考生。高分考生要求退檔的,大多是第一志愿所報高校落空,被調劑至同批次其他院校,考生對所調劑院校或專業不滿意。還有一部分考生不清楚三本院校的具體情況,報志愿時不慎重考慮、隨意填寫,結果被錄取后,發現三本院校學費太高或者因其他原因而拒絕上該校。
趙晶主任告訴記者,我省高校招生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即:對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且符合院校調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由高校自行決定,高校負責對未錄取考生的解釋及其他遺留問題的處理。省招生委員會組織實施向高校投放合格生源電子檔案,并監督、檢查高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完成情況,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定的行為。
往年,考生要求退檔時,只要征得被錄取學校同意,并發函至省招考中心予以確認,就能退檔,而在2006年,按照教育部的最新規定,考生一旦被錄取,一律不允許換錄。因此,考生在填報高考志愿時必須慎重考慮,不想去的院校絕不要勉強填報。
來源:《山西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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