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吉林省人社廳了解到,吉林省決定提高全省所有在崗“三支一扶”大學生的工作生活補貼標準,由原來每人1500元/月提高到2200元/月。
每人每月補貼提高700元
據吉林省人社廳的工作人員介紹,提高標準后的工作生活補貼,從各屆“三支一扶”大學生當前服務年度整年開始計發,并予以補發。
2011屆“三支一扶”大學生補貼資金發放時段為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第二個服務年度),提高標準部分(700元/月)從2012年9月份開始補發。
2012屆“三支一扶”大學生補貼資金發放時段為2012年8月至2013年7月(第一個服務年度),按2200元/月標準發放。已按1500元/月標準先行墊支的地方,要從2012年8月份開始補發提高標準部分(700元/月)。
2010屆期滿續聘的“三支一扶”大學生補貼資金發放時段為2012年8月至2013年7月,提高標準部分(700元/月)從2012年8月份開始補發。2010屆期滿續聘的“三支一扶”大學生與2012屆“三支一扶”大學生一并到2014年7月份服務到期,領取服務證。
補貼1月中旬前發放到位
吉林省人社廳要求,各地要從2013年1月起,統一為所有在崗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各項社會保險。其中,各屆“三支一扶”大學生養老、失業保險的繳費起始時間均為2012年8月。
社會保險的單位繳納部分,由負責發放“三支一扶”大學生工作生活補貼的部門繳納,所需資金從省下撥的“三支一扶”專項補助資金中支出。個人繳納部分由負責發放“三支一扶”大學生工作生活補貼的部門在個人工作生活補貼中代扣代繳,具體手續由縣(市、區)“三支一扶”辦公室持“三支一扶”協議書及相關手續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吉林省各級人社、財政部門要確保2013年1月中旬前完成“三支一扶”大學生工作生活補貼發放及補發工作,并盡快完成“三支一扶”大學生參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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