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吉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吉林省留學人員科技創新創業項目擇優資助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的要求,吉林省2012年度留學人員科技創新創業項目擇優資助經費申報工作將于9月24日開始。
申報人員條件>>
申報項目的重點是:圍繞吉林省重大生產力布局和經濟結構調整,長吉圖開發開放先導區建設的全面啟動,著眼于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資源特色產業發展,優先資助對我省支柱優勢特色產業發展具有重大意義的項目,特別是涉及汽車、石化、農產品加工、軌道客車等產業擴能升級和深度開發的重點項目,以及對本地區、部門的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的科研項目;對社會發展有促進作用的社會科學領域的項目。
申請資助經費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在外留學一年以上,新近回國創業的;
2、在國外取得碩士以上學位或獲得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新近回國工作的;
3、在國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做訪問學者一年以上的。
申報項目類別及名額>>
項目資助經費分優秀項目和啟動項目資助兩類。其中優秀類資助項目10個左右,主要資助回吉林省留學人員主持吉林省部級重點科技攻關或技術改造項目,或某一學科領域具有領先水平的研究開發項目;啟動資助項目20個左右,主要資助新近回國的留學人員,在吉林省從事某一學科或技術領域的研究及成果轉化。
各地、各部門申報項目數不超過5個。留學回國人員較集中的留學人員創業園可申報8個。吉林省留學人員聯誼會分會可推薦2個。兩類項目不得兼報。已獲得2010、2011年度資助的人員不在資助范圍。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對申報項目材料進行匯總整理后,組織專家評審委員會采取面試答辯和材料評審相結合的方式,對申請者的資格條件、學術水平、科研能力、專業方向以及申請項目在國內的需求程度、先進性等進行評審,確定資助項目及額度。吉林省財政廳將按照專家評審的結果將資助經費撥付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由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按照財務管理規定程序撥付到受資助人所在單位。
申報材料要求及時間>>
各地、各部門可組織本地、本部門留學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經費的申報工作。非公有制經濟單位和社會組織的留學回國人員可按屬地化申報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長無業務主管部門的非公有制經濟單位和社會組織也可將申報材料直接上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各單位確定的推薦人員及其業績成果材料需在本單位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集中公示。集中公示無異議或核實無問題的推薦人員由所在單位集中報送。
上報時間:
2012年9月24日至9月28日。
聯系地址:
長春市亞泰大街3336號金業大廈B座707室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
聯系電話:
0431—8869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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