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吉林省公安廳了解到,吉林省進一步放寬長春市和吉林市兩地落戶條件,一些自考、函授大專學歷的工作人員,只要學歷是被國家承認的,也可在兩市落戶。
吉林省規定重點企業、重點在建工程、重點招商項目和小微企業自主招聘的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人員,憑企業自主招聘合同、學歷證明和6個月“三險”繳費證明到企業所在地所屬縣(市、區)公安機關為其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申請辦理準遷手續,不需到公安派出所申報。
之前,長春市和吉林市執行的政策是國家全日制統招院校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可以憑企業自主招聘合同、學歷證明和6個月“三險”繳費證明落戶當地,現在放寬到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即有很大一部分是自考、函授大專學歷的在兩市工作的人員,只要學歷是被國家承認的,也可落戶。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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