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關于全面建立和進一步完善全省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制度意見的通知》(吉政辦發[2010]16號)和《關于進一步完善省直事業單位人員招聘制度的意見》(吉人社字[2009]35號)精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決定,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選拔副處級領導干部,公告如下:
一、公選單位基本情況
公開選拔單位為吉林省機構編制信息中心(吉林省機構編制研究中心),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承擔或參與中央編辦、省編辦布置和交辦的有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課題的研究工作;負責全省機構編制信息網絡建設和機構編制信息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省機構編制信息的采集、整理、分析和發布;負責全省機構編制統計、匯總、上報;負責全省黨政群機關和事業單位網上名稱管理。
二、公選計劃
公開選拔省機構編制信息中心(省機構編制研究中心)副主任(六級領導職員)1名。
三、公選原則
公開選拔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選拔優化干部隊伍結構,充實事業單位力量,保障工作需要。
四、資格條件
此次公開選拔人選除應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
1、機關的調研員、副調研員和任職滿三年以上的主任科員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以計算機為主專業畢業,年齡40周歲(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可參加選拔;任職年限滿二年,連續三年優秀的主任科員可參加選拔。
2、專業技術人員應當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擔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年齡38周歲以下,特別優秀的,年齡可適當放寬,但最大不超過40周歲(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以計算機為主專業畢業。
3、近三年一直從事計算機工作,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和組織領導能力,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理論政策水平和專業知識,勤奮敬業,工作扎實,廉潔自律,身體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3.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4.現役軍人;
5.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6.與省編辦工作人員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的人員。
五、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和地點:2011年4月8日(9:00-16:30)報名,報名地點在吉林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1508室(長春市建設街2650號省人才大廈),聯系電話:0431-85611139、85611197。
3.報名要求:報名者須填寫《吉林省機構編制信息中心(吉林省機構編制研究中心)公開選拔事業單位副處級領導干部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1,可從網上打印填寫),近期同版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張、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外地報考人員可先將《報名資格審查表》及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等有關材料的復印件通過傳真的方式進行報名(傳真電話:0431-85611139),相關證件原件在領取準考證時送達。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4.資格審查:省編辦對報名人員資格進行審查。審查合格者,將統一發放準考證(發證時間另行通知)。外地報名者如不能提供報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不予發放準考證。
六、考試
1.開考比例:公開選拔人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5。如報考人數低于開考比例要求的,取消公選計劃。
2.組織考試:考試由省編辦組織實施。包括筆試、面試, 4月16日進行筆試,4月18日進行面試。
筆試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根據公開選拔職位數量,以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參加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在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網站(http:// sbb.jl.gov.cn)進行公布,考生可根據網上通知確認是否進入面試。
面試按照《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面試工作規范(試行)》要求進行。考官由省編辦、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用人單位及相關專家組成。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滿分100分,及格線為60分。面試前三天,進行資格條件復審。對不符合資格條件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及格線為6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考試成績在吉林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網站(http:// sbb.jl.gov.cn)進行公布。
七、體檢與考察
1.根據考生成績按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組織,在指定的醫院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的,由用人單位對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從考試成績在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公開選拔人選,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 hrss.jl.gov.cn)和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網站(http:// sbb.jl.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
九、聘用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公開選拔條件的,取消其資格,并從報考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網(http:// sbb.jl.gov.cn)為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信息發布網站,請考生注意查詢相關信息。
政策咨詢電話:0431-85611139、85611197(省編辦人事處);
報名仲裁及監督舉報電話:0431-88690916(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附件:《吉林省機構編制信息中心(吉林省機構編制研究中心)公開選拔副處級領導干部報名資格審查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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