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報名信息匯總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文件
吉人社辦字〔2011〕31號
關于做好2011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二級建造師、注冊計量師、廣告師、質量專業資格、社會工作者、土地登記代理人職(執)業資格(水平)、上半年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和二、三級筆譯翻譯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長白山管委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駐省中直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有關部委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省2011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二級建造師、注冊計量師、廣告師、質量專業資格、社會工作者、土地登記代理人職(執)業資格(水平)、上半年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和二、三級筆譯翻譯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上述考試全部實行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網上交費、網上打印準考證。
(一)網上報名
2011年3月1日—10日進行網上報名。。(注:網上報名截止時間:3月10日下午4:30分)
考生登陸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站(即原省職考辦網站:www.jlzkb.com,下同)“網上報名”欄目報名。網上報名時須注意下列事項:
1.選擇考區。考生按屬地原則報名,省(中)直駐長春市單位考生選擇“省(中)直考區”,各市(州)考生按照所在市(州)選擇考區,長白山管委會及省(中)直駐其他市(州)單位考生就近選擇考區。
2.選擇考試。考生根據需要選擇考試類別、級別、專業、科目。
3.填報信息。考生應如實、準確填報考試信息。考生錯報姓名、身份證號、級別、專業等考試相關信息,責任自負。
4.上傳照片。考生須上傳近期6個月內正面免冠證件數碼彩色照片。上傳前,必須使用網上報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處理工具”將照片處理成寬120×高160像素,以保證格式的正確。
5.打印報名表。考生在網上自行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打印前考生可以更改本人報考信息,打印后不得更改報考信息。
(二)現場確認有關事宜
現場確認時間:2011年3月1日至11日(省直報名點周六周日不休息。注:每天確認時間:上午早8:30-11:00;下午1:00-3:30)。
網上報名后,考生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所選擇的省(中)直或各市(州)人事職稱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現場,進行報考資格審查確認。
選擇省(中)直考區報名的考生,統一到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原省職考辦)3樓報名大廳進行資格審查確認。地點:長春市南關區南環城路1958號。(注:請點擊查看路線圖 http://map.baidu.com/。)
選擇各市(州)考區報名的考生,現場報考資格審查確認由當地人事職考部門負責,地點由當地另行通知。
現場確認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1.經本人所在單位或人事檔案存放單位審核合格,由審核人和考生本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的《資格考試報名表》。
2.報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和相關證書原件(二、三級翻譯和計算機技術與軟件考試除外)。
3.身份證復印件1張(貼在報名表背面)。
4.近期6個月內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貼在身份證復印件上)。
(三)網上繳費
2011年3月2日—13日進行網上繳費。
經現場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即可按網上提示自行在網上繳費,考試收費標準(見附件1)。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現場確認或網上繳費,視為自動放棄。網上繳費后概不退費。
(四)準考證打印
各項考試考前一周內,考生登陸省人事考試網“準考證打印”欄目,用A4紙自行打印。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三、報考條件
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符合報考條件(見附件2),身體健康能夠適應考試者且均可報考。
四、考試相關政策及事項
根據原國家人事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令第3號),凡不具備規定學歷,或弄虛作假提供假學歷、假證明、假證件等,以及在人事職稱考試部門組織的各類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中替考、通訊工具作弊、抄襲等嚴重違紀違規在停考期內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否則后果自負。
五、考試用書和培訓
(一)一、二級注冊建筑師、二級建造師考試用書與省建設廳聯系,電話:0431-88957382、88952786。2011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考試使用的規范、標準及部門規章見《關于調整注冊建筑師考試書目內容的通知》(注建〔2004〕6號)。
(二)計算機技術與軟件考試用書,考生可登陸工業和信息產業部電子教育與考試中心網站查詢:www.ceiaec.org。
(三)二、三級翻譯筆譯考試用書,考生可登陸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網站查詢:www.catti.net.cn。
(四)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考試用書與省民政廳聯系,電話:0431-87670030-8604、13500891526,聯系人:吳志偉。
(五)質量、注冊計量師考試用書和培訓與省質量技術監督培訓中心聯系,電話:0431—85311126。
(六)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用書與中國農業出版社聯系,網址:http://www.ccap.com.cn/Pages/Default.aspx。
(七)廣告專業考試用書和培訓與省廣告協會聯系,電話:0431—85279019、85279096,聯系人:王博、孫玲。
六、成績發布與證書領取
省人事考試網發布成績查詢和證書領取通知。考試合格人員證書領取辦法為:在省(中)直考區報名的,到省人事考試中心3樓報名大廳領取;在各市州考區報名的,按當地人事職考機構通知的時間、地點領取。領取證書時須持網上打印的本人《成績通知單》和身份證。
七、工作要求
(一)認真做好考試服務工作。要加強考試宣傳,為考生提供優質快捷的服務。要嚴格審查報考資格,實行雙審制,確保報考質量,
(二)嚴格考試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考試安全。凡違紀違規考生一律通報到本人所在單位;凡嚴重違紀違規的考生,取消考試成績,2周年內不得再次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附件:1、考試收費標準
2、報考條件
3、2011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考試考生注意事項
4、全國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
5、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表(樣式)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
附件1:
考試收費標準
附件2:
報考條件
附件3:
2011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
資格考試考生注意事項
參加知識題考試:
一、考生必須攜帶2B鉛筆和橡皮參加考試。參加一級注冊建筑師“建筑結構”科目考試的考生,還必須攜帶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二、在答題前,考生必須認真閱讀印于試卷封二的“考生須知”,必須將工作單位、姓名、準考證號如實填寫在試卷規定的欄目內,將姓名、科目代碼和準考證號填寫或填涂在答題卡相應的欄目內。在其它位置書寫單位、姓名、準考證號等信息的按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三、按題號在答題卡上將所選選項對應的字母用2B鉛筆涂黑。如有改動,必須用橡皮擦凈痕跡,以防電腦閱卷時誤讀。
參加作圖題考試:
一、考生于考試前30分鐘進入考場做準備。
二、考生必須攜帶以下工具和文具參加作圖題考試: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三角板一套,圓規,丁字尺,比例尺,建筑模板,繪圖筆一套,鉛筆,橡皮,訂書機,刮圖刀片,膠帶紙等。參加一級注冊建筑師“建筑技術設計”和“場地設計”科目考試的考生還需攜帶2B鉛筆。不得攜帶草圖紙、涂改液、涂改帶等。
三、正式答題前,考生必須認真仔細閱讀本作圖題考試科目的“考試須知”,將姓名、準考證號如實填寫在試卷封面規定的欄目內。參加一級注冊建筑師“建筑技術設計”和“場地設計”科目考試的考生,還須將姓名、科目代碼和準考證號填寫或填涂在答題卡相應的欄目內。
四、作圖題必須按規定的比例用黑色繪圖筆繪制在試卷上。所有線條應光潔、清晰,不易擦去。各科目里若有允許徒手繪制的線條,其有關說明見相應作圖題科目“考試須知”中的規定。
五、考生可將試卷拆開以便作答,試卷答完后由考生本人將試卷中的每一頁按照試卷頁碼編號順序用訂書機重新裝訂成冊,訂書釘應訂在封面指定位置。
六、一級注冊建筑師“建筑技術設計”和“場地設計”兩個作圖題考試科目中都有作圖選擇題列于試卷上,參加該兩門作圖題考試時,考生必須:1.作圖;2.根據自己的作圖對試卷上該道大題的每一道選擇題作答,即在試卷上將自己對選擇題所選擇的答案進行填涂;3.填涂答題卡。若漏做其中一項,均視為無效卷,不予評分。每一個選擇題只能選擇一個正確答案,且要求考生在試卷上對作圖選擇題所選的答案與答題卡所填涂答案必須一致。在填涂答題卡時,須用2B鉛筆涂黑,如有改動,必須用橡皮擦凈痕跡,以防電腦閱卷時誤讀。試卷上的選擇題使用鉛筆作答。
特別提請注意,作圖題試卷出現下列情況的按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1、在試卷指定位置以外的其他位置書寫姓名、準考證號等信息;
2、使用彩色筆、鉛筆、非制圖用圓珠筆及泛藍色鋼筆等非黑色繪圖筆制圖;
3、將考場配發的草圖紙夾帶或粘貼在試卷上;
4、在試卷上做與考題作答無關的標記;
5、用涂改液或涂改帶修改圖紙;
6、試卷缺頁;
7、“建筑技術設計”和“場地設計”作圖題科目的考試中完全未作圖,或未對試卷上的選擇題作答,或未填涂答題卡。
附件4:
全國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158所)
附件5:
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表(樣式,用A紙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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