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的校園火災事故,依然暴露出學校消防安全中還存在薄弱環節。火災事故發生后,吉林省委、省政府領導高度重視,相繼作出重要批示。吉林省委書記孫政才批示強調,冬季是火災高發期,務必高度重視,采取得力措施,切實加強防火工作。特別是對學校等公共設施尤需加大力度,確保不發生火災等事故。吉林省長王儒林批示指出,要舉一反三,在全省各級各類學校排查隱患,強化工作措施,堅決防止發生火災,確保學校安全。副省長陳曉光也作出批示,要切實加強學校安全防火工作,認真吸取教訓,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確保萬無一失。
這起火災事故發生在12月3日12時許,地點位于琿春市第四小學的西側二層教學樓。雖然學校立即啟動了火災逃生疏散應急預案,全校600余名師生也在極短時間內全部撤出了教學樓,無一人傷亡,但是教學樓過火面積還是達到1982平方米。
為認真貫徹吉林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精神,進一步深入開展全省校園安全隱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動,省教育廳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全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務必積極行動起來,以超常的工作措施,強化冬季校園安全工作,確保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
緊急通知著重強調了校園消防安全的責任落實、任務落實、應急預案及演練等問題。通知要求,嚴格落實校園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各級各類學校校長(法人)是校園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校園消防安全負總責;學校各級領導要對分管工作內的消防安全負責,切實加強對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要把責任落實到每一個崗位、每一個人,一級向一級作出校園消防安全承諾。
全面落實校園消防安全各項工作任務。健全、完善校園消防安全工作體系,深入排查校園各項消防安全隱患,重點對電路老化、消防設施、消防疏散通道、未經消防驗收合格建筑等進行排查。要認真查,反復查,對排查出的各類消防安全隱患登記造冊,建立臺賬,能整改的立即整改;學校無力進行整改的,要逐級向上級主管部門及政府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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