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教育均衡發展、規范辦學行為,30日下午,長春市教育局召開規范辦學及從教行為動員大會,會上出臺了《長春市教育局減輕課業負擔,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辦學行為“七嚴格”、“八不準”》。
其中明確規定,要嚴格控制學生的課外作業量,單科作業時間小學三、四年級不得超過15分鐘,小學五、六年級和初中各年級不得超過20分鐘。另外,為了安全起見,希望各高中學校能安排各年級錯時放學,高三年級放學盡量不超過18點。
對于違反“七嚴格”、“八不準”的,長春市教育局將通過量化分值給予相應的處理。總分值為15分,違反一次扣3分。當年累計3次,扣9分并處以責任人警告處分;違反4次,扣12分,并處以責任人記過處分;違反5次,扣15分,處以責任人免職處理。
民辦學校要嚴格執行《關于規范民辦學校辦學行為和管理行為的暫行規定》,民辦學校再無視有關規定,將取消辦學資格。
今后,長春市教育局將學習山東省的做法,針對課外頑癥,進行微服私訪,發現違規問題,追究校長及相關人員責任,歡迎社會各界撥打監督電話:0431—88787075。
“七嚴格”
一、嚴格控制學生的在校時間和活動總量。小學生在校活動總量,每天不超過6小時(含活動、自習、不含午休時間),上午8:00上課,下午15:30放學。初中學生在校活動總量,每天不超過8小時(含活動、自習,不含午休時間),上午8:00上課,下午17:00放學。
二、嚴格控制學生的課外作業量。根據教學需要布置的課外作業,每天的單科書面課外作業時間,小學三、四年級不超過15分鐘,小學五、六年級和初中各年級不超過20分鐘。
三、嚴格規范考試科目和次數。初中除中考及學業水平考試、小學除畢業考試以外,各縣(市)區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統一考試和統一測驗。各縣(市)區進行的學科質量監測,必須按相關規定執行。
四、嚴格禁止組織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參加各種學科競賽。
五、嚴格禁止任何部門下達升學指標和單純用升學率評價學校教育工作。
六、嚴格禁止以各種名義舉辦重點班、實驗班、特長班。
七、嚴格按國家標準控制學校規模和班額人數。小學班額不超過45人,初中額不超過50人,嚴禁設置超級大校和超級大班。
“八不準”
一、不準隨意增減課程門類、難度及課時。
二、不準隨意改變教學進度提前結束課程。
三、不準上早晚自習。省教育廳要求各地取消初、高中一切早晚自習,包括周六、周日、寒暑假及節假日的各種補課。長春將嚴格按省廳要求執行,同時為了安全起見,希望各高中學校,能安排各年級錯時放學,高三年級放學盡量不超過晚六點。
四、不準提前招生。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每年招生時間統一為6月2日,各中小學均不得提前招生,如在此之前進行招生,都視為違規招生行為。
五、不準招收或變相招收小學非畢業年級學生提前入初中。長春市小學實行六年制、初中實行三年制。各中小學必須不允許隨意縮短小學學制,提前升入初中。從現在開始,按省教育廳要求,再進行五四學制實驗,必須按照屬地原則,由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經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報省教育行政部門批準。
六、不準舉行入學考試。適齡兒童少年,必須免試就近入學。
七、不準將各種學科競賽、特長評價與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錄取掛鉤。
八、不準組織學生統一購買“國家規定及省、市教學用書目錄”要求以外的教輔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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