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北京市中小學班主任校本培訓工作的意見
各區縣教委:
根據教育部《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定》、《全國中小學班主任培訓計劃》和市教委《北京市中小學班主任工作管理規程》的要求,結合本市中小學班主任工作實際,為進一步推進中小學班主任校本培訓工作,提高校本培訓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實效性,促進班主任專業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班主任校本培訓規范化、制度化、系統化為目標,以解決班主任工作中的實際問題為突破口,充分利用校內外資源,緊密結合學校實際,為促進班主任專業發展、提升班主任育人能力、展示班主任工作成果提供支持和服務。搭建平臺,創造機會,讓班主任在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過程中體驗教育價值,享受教育的幸福感。
二、工作目標
建立和健全中小學班主任校本培訓制度,構建有利于班主任校本培訓開展的保障機制。引導班主任樹立現代教育理念和自主發展意識,不斷提高班主任的教育、研究、實踐和創新能力,為建立一支師德高尚、結構合理、業務精良、充滿活力的中小學班主任隊伍奠定基礎。
三、基本原則
(一)統籌規劃。中小學校長應充分發揮第一責任人的作用,將班主任校本培訓納入教師繼續教育整體規劃之中,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校本培訓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二)因校制宜。各中小學校應立足本校實際,靈活選擇校本培訓的時間、內容和方式,著力提高校本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三)以需定訓。建立班主任校本培訓需求調研制度,以班主任的實際需求為立足點,增強班主任在校本培訓中的參與意識,激發班主任自主發展的動力。
(四)自主創新。充分發揮各中小學校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不斷完善培訓內容,創新培訓方式、方法和手段,拓展培訓途徑。
四、培訓對象及學時要求
(一)培訓對象
培訓對象為中小學現任班主任、副班主任和新入職的青年教師,其他任課教師可自愿參加。
(二)學時要求
將班主任校本培訓納入教師校本培訓計劃。原則上每月至少進行1次,每次不少于1小時。各中小學校可靈活安排,每學年累計培訓時間不少于10小時。
五、培訓內容和方式
(一)培訓內容
中小學班主任校本培訓應把提高班主任的師德修養、政治修養和班主任的班級管理能力、自主發展能力、反思研究能力、創新實踐能力等作為校本培訓的重要內容。
(二)培訓方式
通過行動研究、經驗分享和反思實踐,積極探索講座對話、問題(案例)研討、實踐觀摩、課題研究、網絡研修、活動拓展及自學反思等培訓方式。
六、保障機制
(一)組織保障。各區縣應成立由主管主任任組長,中小教科、人事、財務、督導和培訓部門參與的班主任校本培訓工作領導小組,并指定日常工作分管部門,負責本區縣校本培訓工作的宏觀指導和監督管理,為班主任校本培訓的實施和推進提供政策支持和業務支撐。
(二)制度保障。各區縣應將班主任校本培訓工作納入學校考核評估體系,建立校本培訓工作經驗和成果展示交流制度。將班主任參加校本培訓的情況與繼續教育學分掛鉤,參加班主任校本培訓的教師在5年內累積40學時,可獲得不少于2學分。
(三)經費保障。各中小學校應為班主任校本培訓提供必需的經費保障。班主任校本培訓專項經費不低于教師校本培訓經費總額的三分之一,主要用于專業學習、考察活動、資料購買等。
(四)師資保障。各區縣、各中小學校應做好班主任校本培訓師資隊伍建設,建立專家資源庫、優秀班主任工作室、資源共享平臺,為班主任校本培訓提供師資保障。
(五)督促指導。各區縣中小教科和相關教師培訓部門應定期到學校了解校本培訓的開展情況,幫助學校解決校本培訓中存在的問題,督促、指導中小學校落實校本培訓計劃,提高校本培訓的質量和效益。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1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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