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是學生學習的重要資源,是教師進行教育教學的基本依據。2008年,吉林省結合以往教材管理的經驗,加強教材管理,嚴把質量關。
調整教材審定委員會和省中小學教材選用委員會,提高了審查委員的資格要求,增加了教學一線教師在審查委員中的比例。他們多數是中小學特級教師和教學專家。
實行教材開發和編制立項核準制。經立項批準的開發項目才能進入審定環節。審定材料實行檔案管理;審定結果要建檔封存;通過審定的教材要在使用過程中接受全程監督評估;審定實行一票否決制。對不符合編寫條件、質量不合格的教材,一律不許流入學生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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