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為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入學行為,加強學籍管理工作,我省印發了《黑龍江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細則》)。《細則》最大的特點是什么?依據是什么?入學年齡是如何規定的?針對這些學生家長比較關心的問題,10日,省教育廳有關部門負責人進行了解答。
防止幼兒“小學化”不滿6周歲不能上小學
《細則》在內容設置上有什么特點?
《細則》共有57條。主要圍繞學籍注冊、入學年齡、轉學休學、跳級留級、均衡班額等方面的熱點、難點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了一些解決措施和辦法,并規定了學籍變動,包括正常變動(升級、升學)和非正常變動(轉學、休學、復學、出境、輟學、跳級、死亡)處置的辦法和流程。《細則》還覆蓋了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殘疾學生和工讀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學生的情況。
《細則》制定過程中考慮過哪些重點問題?
一是關于《細則》的適用對象。《細則》確定了適用對象,即我省所有由政府、企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其他社會組織及公民個人依法舉辦的小學、初中、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學生的學籍管理。
二是關于“借讀生”問題。“借讀”一詞的存在,不符合基礎教育管理發展方向,也是造成一人多籍的原因。因此,《細則》沒有采納“借讀生”概念,而是要求按照學生實際就讀學校及時轉接學籍,全國學籍檔案樣式和信息項目一致。
三是關于“控輟保學”問題。《細則》以有利于各地開展“控輟保學”工作為著眼點,進一步細化了《義務教育法》的相關要求。
四是關于學籍信息安全。《細則》特別強化了信息安全的有關規定,包括指定專門的學籍管理員,建立學籍信息保密制度,對于泄露學生學籍信息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管理責任等。
小學入學年齡計算時點是如何規定的?
對小學入學年齡的規定,我省仍沿用《義務教育法》的相關表述。即:“凡年滿6周歲兒童”,按照相關司法解釋就是“在新學年開始前也即在每年9月1日前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少年”,應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細則》對入學年齡進一步明確后,意味著從今年起,我省凡不足入學年齡的幼兒將無法再錄入電子學籍系統;晚于當年8月31日出生的兒童,將在次年接受義務教育。未滿6周歲的幼兒入學,既不符合教育規律及兒童身心發展規律,也擠占現有的比較緊張的教育資源。
學籍號具有唯一性終身不變
《細則》是在什么背景下出臺的?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我省于2013年4月啟動全省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工作,相關工作共歷時一年半的時間,目前硬件部分已經初步搭建完成。與此同時,有必要建立一個全省范圍內統一的使用規則,為電子學籍系統的實施提供政策支撐。在這種情況下,我省出臺了這個實施細則。
制定《細則》的主要依據是什么?
《細則》制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細則》立足促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設計了學生學籍檔案基本內容,除包括學籍基礎信息外,還包括學生的綜合素質發展報告,體質健康測試及體檢信息、預防接種信息,學生在校期間的獎勵信息,享受資助信息等,確保數據統計的真實性和數據更新的及時性。
電子學籍管理系統最大的特點是什么?簡要概括起來是“一人一號、籍隨人走”。系統是全國聯網運行,為每名學生建立全國唯一的電子學籍檔案。學籍號以學生居民身份證號為基礎生成,在全國范圍內具有唯一性,全國統一,終身不變;并且確定了“籍隨人走”原則,從小學入學初次采集學籍信息后開始使用,貫穿學生的基礎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繼續教育,無論是入學,還是轉學、休學等學籍變更,都采取“籍隨人走”的辦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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