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高中辦學行為,大慶于近日正式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高中辦學行為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禁止到校外以張貼高考喜報形式進行宣傳。
在規范普通高中招生方面,《方案》規定,各級教育教學管理部門不允許組織初中各年級的統一考試。各初中學校組織校內考試后,不得對學生成績進行公開排榜,不得將考試成績公開發布。掌握初中學生基本信息的相關部門及初中學校校長、班主任及任課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將學生信息外泄。
各高中學校不準通過任何手段拉攏初中學校的校長、班主任、任課教師幫助提供學生信息;不準到校外以張貼高考喜報、懸掛條幅、發放宣傳單、擺放宣傳板等形式進行宣傳;不準向初中學生贈送賀卡、年歷、日記本、光盤等以達到宣傳學校的目的;學校可以通過報紙、電視、廣播、校園網等正規方式宣傳學校的辦學成果、辦學特色,但每年4月初至7月末,學校所有主動宣傳或接受記者采訪等要宣傳的內容務必報請市教育局高中科審批合格后才可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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