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長白山管委會教育局,各高等學校:
12月3日12時許,琿春市第四小學西側二層教學樓發生火災,過火面積為1982平方米。火災發生后學校立即啟動了火災逃生疏散應急預案。全校600余名師生在極短的時間內就全部撤出了教學樓,所幸無一人傷亡。這次校園火災事故的發生,正值全省開展校園安全隱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動期間,暴露了學校消防安全還存在薄弱環節。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對此事高度重視,相繼作出重要批示。省委書記孫政才批示:冬季是火災高發期,務必高度重視,采取得力措施,切實加強防火工作。特別是對學校等公共設施尤需加大力度,確保不發生火災等事故;省長王儒林批示:要舉一反三,在全省各級各類學校排查隱患,強化工作措施,堅決防止發生火災,確保學校安全;副省長陳曉光批示:要切實加強學校安全防火工作,認真吸取教訓,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確保萬無一失。為認真貫徹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精神,進一步深入開展全省校園安全隱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動,強化冬季校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特緊急通知如下:
一、強化校園消防安全責任落實。全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要進一步提高對學校安全工作的認識,進一步認真落實校園消防安全工作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校園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各級各類學校校長(法人)是校園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校園消防安全負總責。學校各級領導都要對分管工作內消防安全負責。切實加強對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要層層嚴格落實校園消防安全責任,將校園消防安全責任落實到每一個崗位、每一個人。一級向一級作出校園消防安全承諾。
二、強化校園消防安全任務落實。在落實校園消防安全責任的基礎上,要全面落實校園消防安全各項工作任務。健全、完善校園消防安全工作體系。進一步深入排查校園各項消防安全隱患,重點對電路老化、消防設施、消防疏散通道、未經消防驗收合格建筑等進行排查。要認真查,反復查。對排查出的各類消防安全隱患要登記造冊,建立臺賬,能整改的要立即進行整改;學校無力進行整改的,要逐級向上級主管部門及政府作出匯報,同時要采取有力措施,將責任落實到人,確保安全。
三、強化校園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及演練。按照“體現系統性、注重規范性、突出操作性”的原則,完善《學校消防安全應急預案》,特別是要明確做什么、怎么做、誰負責。并認真組織進行演練,演練要真演、真練。要使每一位師生明確疏散逃生路線及注意事項。要進一步加強校園消防安全管理,明確校園內教室、食堂、宿舍、實驗室、圖書館等公共場所嚴禁吸煙;學生宿舍等嚴禁使用違章電器,要嚴管、嚴查,違反規定嚴肅處理。
學校安全責任重于泰山,全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要積極行動起來,以超常的工作措施,強化冬季校園消防安全工作。確保廣大師生生命安全。
請各市(州)、長白山管委會教育局,各高等學校將此通知精神,迅速傳達到每一所學校、每一個班級、每一位師生。并將本通知落實情況于12月15日前報省教育廳。
吉林省教育廳
201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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