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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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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方案

關于印發《安徽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

教師〔2009〕7號

各有關市、縣(區)人民政府,有關高等學校: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加強農村教師隊伍建設,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根據《教育部 財政部 人事部 中央編辦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教師〔2006〕2號)和《教育部 財政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中央編辦關于繼續組織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教師〔2009〕1號)精神,省教育廳、財政廳、人事廳、編辦制定了《安徽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方案》,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以下簡稱“特崗計劃”),是創新教師補充機制,吸引優秀人才從事農村義務教育事業的重要改革;是擴大高校畢業生就業渠道,促進青年人才健康成長的有效途徑;是鞏固“兩基”攻堅成果,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必然要求;是提高農村教育質量,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有力舉措。各地和各高等學校要充分認識實施“特崗計劃”的重要意義,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強化措施,真正把國家和省對農村教育的關心和支持落到實處。 二、明確職責,密切配合。各市、縣(區)特設崗位招聘組織實施工作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由教育部門牽頭負責,財政、人事、編制部門各負其責,共同做好組織實施工作。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制定招聘辦法,牽頭做好教師招聘、崗前培訓、跟蹤服務、三年聘期內的評估和考核管理等工作。財政部門負責統籌協調新招聘教師的經費保障、資金落實及其管理等工作。人事部門會同教育部門做好教師公開招聘工作,指導中小學教師隊伍結構性調整。機構編制部門負責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各高等院校要明確一名校領導負責此項工作,并在畢業生就業管理部門設立“特崗計劃”辦公室。要大力做好政策宣傳,引導大學生轉變就業觀念,動員應屆畢業生積極報考,并做好派遣等相關工作。 三、精心組織,認真落實。各設崗縣(區)和有關部門要按照《安徽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方案》認真組織實施,設崗縣(區)要積極動員畢業生到農村學校從教,及早做好特崗教師公開招聘、提供周轉宿舍和安排教師上崗等準備工作;各有關高校要采取多種形式進行廣泛宣傳和發動,教育和引導符合條件的應屆大學畢業生積極投身到農村教育工作中。當前高校畢業生畢業在即,而且今年又是實施“特崗計劃”的啟動年,時間緊,任務重,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抓緊做好各項工作,切實將工作做實、做細,務求開好局、起好步,確保“特崗計劃”各項目標如期實現。

附件:安徽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方案 安徽省教育廳 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人事廳 安徽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二○○九年五月八日

附件:

安徽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農村教師隊伍建設,引導和鼓勵優秀高校畢業生從事農村教育事業,根據《教育部 財政部 人事部 中央編辦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教師〔2006〕2號)和《教育部 財政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中央編辦關于繼續組織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教師〔2009〕1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安徽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以下簡稱“特崗計劃”)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教育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以建設高素質農村教師隊伍、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為目標,通過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學校任教,引導和鼓勵優秀高校畢業生從事農村義務教育工作,創新農村學校教師補充機制,逐步解決農村學校師資總量不足和結構不合理問題,提高農村教師隊伍整體素質,提高農村教育質量,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努力辦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實施原則 1、事權不變,創新機制。“特崗計劃”是中央對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解決教師問題的支持,不改變事權劃分。納入“特崗計劃”的縣(區),應是教師總體缺編、結構性矛盾突出的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區),要在核定的教師編制總額內招聘特崗教師。 2、省級統籌,公開招聘。省教育廳統一掌握中小學教師崗位需求,會同省財政廳、人事廳、編辦統籌安排中小學教師自然減員補充和特崗教師計劃,并組織實施。特崗教師實行公開招考,擇優聘用,合同管理。 3、相對集中,成組配置。設崗縣(區)對特崗教師工作崗位的安排應結合當地實際需求,按照學科結構,科學搭配。為了便于管理,崗位的設置要相對集中,避免過于分散。一般1所學校安排不少于3人。 4、側重初中,兼顧小學。特崗教師主要安排在縣城以下(不含城關鎮)的農村鄉鎮初中,可兼顧鄉鎮中心小學。 三、指標安排 2009年我省國家“特崗計劃”指標4635名,其中初中3112名,小學1523名。“特崗計劃”指標分別安排在臨泉縣、阜南縣、潁上縣、利辛縣、霍邱縣、壽縣、舒城縣、裕安區、金安區、金寨縣、岳西縣、太湖縣、宿松縣、樅陽縣、潛山縣、長豐縣、無為縣、石臺縣、涇縣等19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縣城以下(不含城關鎮,下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詳見附表)。四、招聘對象和條件 1、以高等師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為主,可招部分應屆師范類專業專科畢業生(只能報考小學崗位)。 2、取得教師資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學實踐經驗,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未就業或與原就業單位解除了勞動(聘用)合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屆本科畢業生。 3、參加過“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選聘生計劃服務期滿的人員,有從教經歷的志愿者以及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范院校畢業生同等條件下優先。 4、報名者應同時符合教師資格條件要求和招聘崗位要求。 五、招聘程序和辦法 “特崗計劃”教師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廳、財政廳、人事廳、編辦共同負責,遵循“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下列程序進行(“特崗計劃”教師招聘辦法另行制定): 1、公布設崗計劃。在各有關縣(區)申報的基礎上,經省教育廳、財政廳、人事廳、編辦研究確定各縣(區)設崗計劃并向社會公布,包括設崗縣(區)所需教師的學段、學科、數量等內容。 2、自愿報名。省內高校應屆畢業生在就讀高校報名,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在安徽省政務服務中心省教育廳窗口報名,符合條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屆畢業生,在其報考縣(區)所在市報名。由省教育廳學生處、省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會同畢業生所在高校及有關市教育局進行資格審查。 3、統一考試。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實行全省統一考試,由省教育廳會同省人事廳進行命題、制卷、閱卷等,設崗縣(區)所在市負責考務工作。面試工作在市教育、人事部門指導下,由設崗縣(區)組織實施。 4、確定人選。各設崗縣(區)根據筆試和面試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原則等額確定擬招聘人選,并進行考核、體檢。擬聘人選建議名單報省教育廳,由省教育廳會同省財政廳、人事廳、編辦共同審定。因考核、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缺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5、崗前培訓。崗前培訓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培訓時間約40學時。崗前培訓的主要內容是教育法規、師德教育、新課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職責的基本要求等。 6、教師資格認定。對崗前培訓后,經考核合格未取得教師資格的擬聘人員,由各設崗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免費進行教師資格認定,頒發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7、簽訂聘用合同。擬聘人員與任教學校所在地的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為期3年的聘用合同,合同中應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和應聘人員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終止合同的條件。 8、上崗任教。擬聘人員在簽訂聘用合同后,由設崗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派遣到設崗學校,由設崗學校安排一線教學工作。 六、資金安排 1、“特崗計劃”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以中央財政為主。“特崗計劃”教師在聘用期間,執行國家統一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標準,其津貼、補貼由各設崗縣(區)根據當地同等條件公辦教師年收入水平綜合確定。“特崗計劃”教師年收入水平原則上不低于當地同等條件公辦教師年收入水平。中央財政設立專項資金,用于“特崗計劃”教師的工資性支出,與設崗縣(區)財政據實結算;凡“特崗計劃”教師工資性收入水平高于中央財政人均補貼標準的,其高出部分由縣級財政承擔。 2、省級財政設立專項資金,用于解決特崗教師招聘筆試、崗前培訓費用。 3、設崗縣(區)設立專項資金,用于解決特崗教師按規定納入當地社會保障體系(不包括商業保險)應繳納的相關費用、招聘面試費用以及必要的交通補助、體檢費等。 七、相關保障政策 1、特崗教師享受國家《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意見》(中辦發〔2005〕18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9〕3號)、《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皖政〔2009〕39號)、《關于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16號)規定的各項優惠政策。 2、“特崗計劃”的實施可與“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相結合。符合相應條件要求的特崗教師,其3年聘期視同“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要求的3年基層教學實踐,可按規定推薦免試攻讀教育碩士。 3、特崗教師在聘期間工資待遇、職稱評聘、評優評先、年度考核等方面與當地公辦學校教師同等對待。特崗教師3年服務期滿后、3年連續考核合格且本人自愿留在當地農村學校任教的,由各縣(區)負責落實教師工作崗位,按照有關規定在核定的縣(區)教職工編制總額內辦理入編、工資統發等手續,保證其享受當地公辦教師同等待遇,并分別報省教育廳、財政廳、人事廳、編辦備案。各設崗縣(區)要按照接收的特崗教師人數等額預留教師編制,以保證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自愿留任的特崗教師能夠全部入編。對重新擇業的,各地要提供方便條件和必要的幫助。 4、對于服務期滿重新擇業的特崗教師,今后城市、縣鎮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空缺需補充人員時,同等條件下應優先聘用。特崗教師服務期滿后被黨政機關或企事業單位正式錄用(聘用)的,其服務期計算為工齡、社會保險繳費年限;其社會保險關系可按有關規定轉移、接續。 5、3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特崗教師,報考黨政機關公務員的,每門筆試科目成績增加2分,報考碩士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錄取)。 八、管理與考核 1、各設崗縣(區)要高度重視“特崗計劃”的實施工作,具體負責本縣(區)的特設崗位設置、特崗教師的日常管理與考核、統籌發放特崗教師的工資和津補貼,負責特崗教師戶口和檔案關系等相關工作;負責落實有關政策和待遇,創造必要的食宿條件,保證特崗教師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各有關市要大力支持“特崗計劃”的實施,加強對所屬縣(區)的領導和指導,共同把這項工作做好。 2、戶口和檔案管理。特崗教師聘用期間,其戶口根據本人自愿,可留在現戶籍所在地,也可遷至服務學校所在縣(區);黨(團)組織關系轉至任教學校;特崗教師人事檔案由設崗縣級政府教師人事檔案管理部門管理。服務期滿后,被國家機關、國有事業、企業單位正式錄(聘)用的,在服務期間建立的工作檔案和黨團關系按規定轉到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相關單位管理或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門人才服務機構代理;其他人員的工作檔案和黨團組織關系按照中組部、人事部人發〔1996〕118號文件規定,直接轉到原生源所在地政府人事部門人才服務機構。 3、各設崗縣(區)每年要全面總結“特崗計劃”實施工作,向省教育廳、財政廳、人事廳、編辦報告并報送所屬市有關部門。各地和學校對成績突出、表現優秀的特崗教師,要給予表彰,不斷總結經驗,推廣典型;對工作不扎實、不按合同要求履行義務的,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督促改正;對經教育仍無轉變,不適合在教師崗位繼續工作的,應解除合同。每學年度結束,各設崗學校要對本校特崗教師的政治思想表現和工作情況進行綜合考核,評定考核等次,并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后存入其人事檔案。 九、組織領導 我省“特崗計劃”實施工作在省政府領導下,由省教育廳牽頭負責,各有關部門按職能分工認真做好分工范圍內工作。省教育廳負責制定實施“特崗計劃”的相關政策措施,協調辦理實施中的有關問題,做好教師公開招聘、崗前培訓、跟蹤管理服務等各項工作,加強對設崗縣(區)工作的指導和檢查;省財政廳負責統籌協調經費保障,落實資金,規范管理;省人事廳會同省教育廳做好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省編辦加強中小學編制工作的監督、檢查。 附表:安徽省2009年“特崗計劃”指標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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